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9月主要业务办案数据情况
2023年1月至9月,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现新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2人,依法不批准逮捕人数为16人,不捕率27.6%;依法决定起诉247人,决定不起诉72人,不起诉率22.6 %。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案件49件,纠正46件,采纳率93.9%;提出抗诉案件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次,纠正2次,采纳率100%。
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共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不批捕1人,不捕率33.3%;决定起诉犯罪嫌疑人3人、不起诉3人,不诉率50%;附条件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50%。开展一般预防7次;开展法治巡讲5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1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为222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21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8%。
二、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5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2件,采纳率100%;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支持起诉1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对行政机关违法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6件,诉前检察建议7件,行政机关采纳7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共受理各类群众信访19件,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2次。开展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六、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2件。
七、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88件。其中,办理刑事检察269件,民事检察7件,公益诉讼检察9件,控告申诉检察3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