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院新闻发布会工作,推动新闻发布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央、高检院、省院、州院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新闻发言人
本院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检务管理部和宣传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新闻发言人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检察机关对外发布重大新闻事项,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新闻。
新闻发言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本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了解掌握重要决策部署,提出新闻发布意见。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内容主要包括: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颁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情况;本院查办的重大案件有关情况;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本院有关的重大突发敏感案事件;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的事项。
新闻发布会内容必须把握好政治方向,导向正确,真实准确,观点鲜明,同时符合检察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三、新闻发布会形式
新闻发布会形式主要包括:例行发布会、专题发布会。两级检察院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发布版块,及时发布相关重要新闻。
例行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本院每年召开一次,发布时间为发布周期的最后一周内。主要向社会通报本院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情况,对外发布本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重要会议、重要规范性文件等。
专题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对社会关注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敏感案事件等进行回应。
除召开新闻发布会外,也可采取发布新闻通稿,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声明,在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发布新闻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新闻发布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于每季度初组织院内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召开新闻发布联席会议,了解掌握各部门重要会议、重大工作部署等情况。
新闻发言人根据院党组工作重点和新闻发布联席会议情况,提出新闻发布会议题建议并拟定方案,报院领导研究决定。
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根据发布内容,邀请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发布新闻稿,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发布内容属于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院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要贯彻节俭精神,规模适当,讲求实效。
五、新闻发布会相关配合机制
院内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处置突发事件中,协助做好配合工作。
新闻发言人负责筹备新闻发布会,拟定新闻发布计划和对外发布口径,准备新闻发布稿及相关材料并送院领导审定;宣传部门负责邀请、接待新闻媒体,在新闻发布稿及相关材料基础上形成新闻通稿发各媒体,对媒体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
宣传部门负责对新闻发布的内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深入解读,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负责新闻发布会前后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协调管控,及时掌握情况,制定处置预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等。
院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新闻发布素材和背景资料的提供、发布口径的研拟,并参与新闻发布方案策划等。
六、新闻发布工作纪律
新闻媒体的日常采访由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可视情况协调采访有关部门或领导。未经新闻发言人组织协调并报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本院名义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和对外发布新闻信息,不得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或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信息。本院发布新闻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属重大敏感案事件、易引发舆论炒作的,要向县委宣传部门汇报沟通,并报州院宣传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照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安图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和政治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