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元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安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金元峰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安图县人大常委
2021年7月28日